評價項目實施過程網上申報表
1.項目基本情況 | |||||||||||||||
項目名稱 | 元謀中鼎砂石有限公司大物茂砂廠安全預評價 | ||||||||||||||
合同編號 | DAAPCX-2025-23 | 合同簽訂時間 | 2022.1.21 | ||||||||||||
業務類別 | 危險化學品□ 金屬和非金屬礦山R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評價類別 | 預評價R 驗收評價□ 現狀評價□ 綜合分析□ 竣工驗收□ 安全評估□ 其它: | ||||||||||||||
企業名稱 | 元謀中鼎砂石有限公司 | ||||||||||||||
項目所屬區域 | 元謀縣物茂鄉大物茂村 | ||||||||||||||
報告提交完成時間 | 2025年4月18日 | ||||||||||||||
2.評價人員 | |||||||||||||||
項目負責人 | 張開選 | 評價組組長 | 張開選 | ||||||||||||
評價組成員 | 李毅雄、陳恭文、毛衛旭、崔巍 | ||||||||||||||
報告編制人員 | 張開選、李毅雄 | ||||||||||||||
技術專家 | 胥道文 | ||||||||||||||
3.現場勘查情況 | |||||||||||||||
現場勘查開始時間 | 2022年11月25日 | 現場勘查結束時間 | 2022年11月25日 | ||||||||||||
現場勘查人 | 張開選、李毅雄 | 業主陪同人 | 宋文 | ||||||||||||
現場勘查情況 | 元謀中鼎砂石有限公司大物茂砂廠位于元謀縣城337°方向,平距約29km處,隸屬元謀縣物茂鄉大物茂村所轄。 以礦權邊界為基點:北側為荒地,北西側、西側100m為農用耕地,西南側100m為G108國道(京昆線)及農用耕地;南側12m為礦山自己的蓄水池,水域面積約338.30m2,蓄水量約1691.5m3,礦山開采對蓄水池影響較小;東側、北東側為荒地、東南側有鄰近礦界為蓄水池,水域面積約567.24m2,蓄水量約2836.2m3;礦山不存在礦權的交叉、重疊現象,沒有高壓線路和通訊線路跨越,無自然保護區及旅游景區(點),礦區運輸條件好,具有較好的生產作業條件。 | ||||||||||||||
4.報告審核情況 | |||||||||||||||
內審 | 審核意見 | 同意提交過程控制審核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過程控制審核 | 審核意見 | 評價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技術負責人審核 | 審核意見 | 同意報告結論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5.評價報告 | |||||||||||||||
一般隱患 | 重大隱患 | ||||||||||||||
隱患明細 | |||||||||||||||
隱患名稱 | 隱患等級 | 發現時間 | 責任人 | 操作 | |||||||||||
整改措施建議 | |||||||||||||||
整改措施建議 | |||||||||||||||
整改措施建議內容 | |||||||||||||||
評價項目評價結論 | 安全預評價結論:元謀中鼎砂石有限公司大物茂砂廠建設項目從安全角度出發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規范的要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通過落實設計方案和本報告提出的對策措施建議,該項目的安全風險是能控制在可接受范圍。 |